□新華社記者辛儉強 穆東
  席卷全美的抗議浪潮充分暴露美國民眾對美國司法制度的嚴重質疑和不信任,以及美國社會長期醞釀的種族緊張關係。民調顯示,美國大部分非洲裔民眾認為這一判決不公正,認為美國司法系統存在嚴重的種族歧視。
  陪審團制度,是美國引以為豪的一項司法制度,但這一制度在美國司法實踐中也頗受爭議,因為陪審團不時作出與社會道德輿論相悖的決定:轟動全美的1994年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和2008年凱西殺女案中,陪審團都作出了無罪判定,引起輿論嘩然和強烈不滿。弗格森案中,陪審團所作決定再讓美國民眾對陪審團制度是否公平產生嚴重質疑。
  在美國,雖然司法是獨立的,陪審團制、無罪推定、程序正義和直接證據等具體制度和原則有其積極一面,但這套司法制度與社會道德情感的“隔離”也讓人對它的正確性與公正性不能不質疑。在弗格森案件中,除了司法制度,可謂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弗格森案陪審團成員依據所掌握的大量證據做出裁定,從程序上看無可挑剔,但程序正確並不能解決社會現實中的不公正,因為美國社會裡有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意識。這起案件所造成的社會後果和道德後果已遠超法律本身:美國社會被更深地撕裂,種族矛盾再次被嚴重激化。  (原標題:除了司法制度,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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