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徐偉 通訊員彭克斌 記者近日從重慶市公安消防總隊瞭解到,重慶消防部門將行政審批過程中的技術審查調整為行政審批後技術抽查,僅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申報要件是否齊全、消防設計文件是否經設計單位自審合格等內容進行審查,出具行政審批意見。調整後的消防行政審批將審批時限由10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
  (原標題:重慶消防縮短行政審批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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